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5-05-02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4~2025-05-02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3年考績中(含另予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為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9樓人事處
聯絡E-Mail vac102119@mail.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其他事項:
一、甄試項目:口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
二、本會人事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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