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專案助理(預估缺,7等328薪點,42,541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7~2023-06-12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併網型儲能系統開放區域審核及虛擬電廠推廣。 2.辦理再生能源政策擬定及推廣業務。 3.辦理桃園市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相關業務。 4.協辦公有案場標租設置太陽光電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
聯絡E-Mail | 1002365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2年6月12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公用事業科聘用專案助理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413&parentpath=0,10401&mcustomize=job_view.jsp&dataserno=202306070014&aplistdn=ou=data,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涂小姐10023651@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