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服務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3~2023-05-17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外國國籍者(出生地若為外國,請附無外國國籍證明)。 (三)能配合機關需求於假日或夜間加班者。 (四)具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二、 無下列情事者: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工作項目 | 一、科博館委外招商及廠商履約管理等業務。 二、票務合作、異業結盟、館際合作。 三、本館會員顧客關係管理。 四、吉祥物管理。 五、其他綜合業務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館前路一號,郵遞區號:404023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一律通訊報名,請於112年5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營運典藏與資訊組承辦人鍾先生,分機762(以郵戳為憑),信封左下角註明(報名應徵職稱:營運科約僱服務員),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郵遞區號:404023。 (二)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1.繳交報名表1份(如附表,請直接在網頁下載填寫)。 2.大專(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 3.上述資格條件所列相關技術證照及各類科所需繳交之文件等。 4.應徵者自傳,請以標楷體14號字直式橫書電腦繕打。 5.以上1至4文件需備齊,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二、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報名經本館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或於本館網站(網址:http://www.nmns.edu.tw)公告參加甄試。未獲通知參加甄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如需退還個人證明文件請於報名表勾選並附足資回郵信封辦理。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本案為育嬰留職人員之職務代理人,預定僱用日期自錄取報到日(預估112年7月3日)起至該員復職前1日止(預估112年4月10日),本案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簽訂契約,試用不合格者將不予聘/僱用。 六、薪資:五等280薪點起薪,月支薪額為新臺幣36,316元。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布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候用期間本館有其他工作性質相當之職務出缺時,得由備取人員遞補之)。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完畢後公佈於本館網站,並書面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八、本案聯絡人:營運典藏與資訊組鍾先生,聯絡電話:(04)2322-6940分機762。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