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薪資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8~2023-07-21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office操作。 三、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尚在有效期間」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學務及特教相關業務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政府(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
聯絡E-Mail | a002443@oa.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語文能力、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2年7月2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收(址址: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聯絡電話:08-7320415#3632,聯絡人:陳先生),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特殊教育科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