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6~2025-03-10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護理相關研究所以上畢業。 2.考試: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3.具有長照相關護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驗,有證明文件。 4.具備教育部講師資格並有長照相關教學經驗。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
工作項目 | 1. 長照相關護理業務,能配合輪值三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
聯絡E-Mail | m166@tyv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4年3月6日起至114年3月10日止。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考試時間:114.3.18上午09:00-11:00 2. 報名應繳資料(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臺北榮民總醫院及所屬分院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院官方方網站或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本院職缺公告下載填寫)。 (2)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影本。 (3)專科以上與護理相關之學歷證書影本。 (4)教育部講師資格及長照相關教學經驗證明。 (5)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6)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非現職公務人員免附) (7)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8)榮譽國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9)其他證明文件:服務(離職)證明、近2年專業教育訓練時數證明、近5年研究、護理行政專案、創新及品質得獎等專業能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 甄選程序: (1)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於網頁公告參加筆試及口試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錄取標準:筆試或口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2)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5. 通信報名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聯絡人:護理部方麗珍護理長/人事室 鍾語娟小姐 6. 聯絡電話:03-3384889#5005或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