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定期契約醫務管理師(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6~2025-03-31 |
資格條件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碩士畢業。 2. 熟悉電腦及OFFICE文書處理。 3. 報表與文件檔案資料彙整能力。 4. 高度工作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 5. 具區域教學醫院工作經驗尤佳。 6. 具醫事背景或衛生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薪資:三個月試用期:月薪30,000~32,000元/試用期滿:月薪36,000~38,000元 (固定或變動薪資因個人資歷或績效而異) |
工作項目 | 1.健保相關行政事務。 2.社區醫療服務計畫。 3.在宅急症試辦計畫。 4.通訊診療計畫。 5.醫務企管室綜合業務。 6.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 (醫務企管室) |
聯絡E-Mail | p146@tyv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1.通信報名地址:33052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100號醫務企管室。 2.聯路人:醫務企管室施美惠小姐03-3384889轉5500 3.聯路人信箱:p146@tyvh.gov.tw 備註 1.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案職缺正取1名,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隔日起3個月內。 3.本院如於3個月內另有相同職務出缺,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