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限身心障礙人員【本職缺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經建行政任用資格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具外語能力、國際人力延攬及發展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工作態度佳,能配合業務需求推動工作,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國際人才引進及留用相關政策、法規、措施之研析、擬定、審議及協調推動。 二、人力資源、人才培育與訓練重大政策之研析及協調推動。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 |
聯絡E-Mail | ak5966@nd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