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徵求 藥師~2025-05-18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5~2025-05-18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藥學系畢業,具藥師執照。
2. 檢具3年以上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工作經驗證明,本院年資計算含新化分院。年資計算至114年3月31日止。
3. 檢具2年內藥師繼續教育學分40積分及中藥學分證明。
4.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藥品調劑、核發、諮詢、管理等藥事相關作業。
2. 協助藥品資訊建置與維護。
3. 可配合協助臨床藥事作業發展、執行臨床研究計畫、參與教學規劃與執行。
4. 配合藥劑科業務需要之相關作業。
5. 需輪值大小夜。
6. 視調度需求支援新化分院。
工作地址 臺南醫院藥劑科(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聯絡E-Mail 04254@tnhosp.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二、聯絡方式(含檢附資料)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院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檢附資料上傳附件(PDF檔):
1.甄選報名表及甄選自評表。
2.藥師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4.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5.中藥學分證明。
三、其他事項:
(一)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二)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衛生褔利部臺南醫院人事室吳先生(聯絡電話:06-2200055分機2202)。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