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5~2025-05-18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藥學系畢業,具藥師執照。 2. 檢具3年以上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工作經驗證明,本院年資計算含新化分院。年資計算至114年3月31日止。 3. 檢具2年內藥師繼續教育學分40積分及中藥學分證明。 4.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 藥品調劑、核發、諮詢、管理等藥事相關作業。 2. 協助藥品資訊建置與維護。 3. 可配合協助臨床藥事作業發展、執行臨床研究計畫、參與教學規劃與執行。 4. 配合藥劑科業務需要之相關作業。 5. 需輪值大小夜。 6. 視調度需求支援新化分院。 |
工作地址 | 臺南醫院藥劑科(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號)。 |
聯絡E-Mail | 04254@tnhosp.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二、聯絡方式(含檢附資料)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院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二)檢附資料上傳附件(PDF檔): 1.甄選報名表及甄選自評表。 2.藥師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4.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5.中藥學分證明。 三、其他事項: (一)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二)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衛生褔利部臺南醫院人事室吳先生(聯絡電話:06-2200055分機2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