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徵求 約用人員(B014012c)~2025-05-09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B014012c)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4-30~2025-05-09
資格條件 1.應為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諳客語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撤銷、廢止及陪同專家學者實地訪視查核等作業,相關申請書表及查核紀錄。(B014012c)
2.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相關說明活動,每年至少六場。
3.辦理職災勞工於生理心理功能強化訓練機構進行強化訓練評估與訓練之參訓補助審核及發放作業。
4.辦理其他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有關行政作業及勞動部交辦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聯絡E-Mail 10007348@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經歷證明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操作流程詳如該網站/求職SOP項下說明。
(二)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職缺名額:正取1名(約用專案人員,按月計薪36,180至47,520元,依實際進用資格予以給付),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進用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考核要點」辦理年終考核,以考核結果辦理續進用相關事宜;但該經費用罄即終止僱用 。
(五)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府勞工處勞工行政科陳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010)。
(六)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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