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分析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8~2025-07-25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資訊處理相關業務實務經驗或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二)積極、主動學習力強,具團隊精神及溝通能力。 (三)處理臨時交辦案件可配合加班者。 (四)具備5年以上行政機關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熟悉網路、資訊安全、個資及系統管理經驗者尤佳。 (五)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資訊應用服務策略及系統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二)開放資料業務及觀光多媒體資料庫。 (三)資安業務暨觀光產業行政檢查。 (四)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7樓(交通部觀光署資訊室) |
聯絡E-Mail | nunu8819@ta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機關開具之工作證明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23491500 分機8751吳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