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駕駛員~2025-08-14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21~2025-08-14
資格條件 1. 須具備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2. 身體健康、品德操守端正、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須配合勤務要求於夜間或休息日出勤。
工作項目 1. 機場行李車駕駛勤務。
2. 車輛基本養護。
3. 須配合勤務需求於夜間或休息日出勤。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E-Mail sysun@mo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外交部秘書處勤務科金科長欣潔,聯絡電話:02-2348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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