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徵求 專案技工~2023-05-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專案技工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0~2023-05-02
資格條件 一、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國小以上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男女不拘。
2.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二、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三、具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工作項目 一、檔案點收立案編目。
二、檔案檢調及上架。
三、協助檔案清查及銷毀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將「調僱意願表」親自簽章後,併同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公文交換或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於112年5月2日前送達臺北市藝文處人事機構〈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技工」職缺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處所需,得不予錄取。
三、未獲錄取者,所送資料由本處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
四、相關詢問請逕洽秘書室李主任(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50)或人事機構楊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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