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4~2023-04-28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2.領有護理師證書。 3.具醫院血液透析室臨床工作經驗5年以上。 4.具三年以上區域醫院級護理主管資歷。 5.具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層級N3以上。 6.具行政管理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之擬定、執行與檢討。 2.推動單位護理品質管理。 3.負責跨科室協調與溝通。 4.工作常規及護理標準擬定、執行與查核。 5.單位人力評估、運用、考核與教育訓練。 6.協助醫院評鑑業務。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聯絡E-Mail | 30124@sy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2年4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非公職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資格條件相關資料郵寄本院人事室收(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3.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4.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黃先生,聯絡電話06-6351131#2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