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1~2025-10-13 |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採購招標經業尤佳。 2.熟悉電腦操作者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等規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1.家區環境清潔(消)業務與廢棄垃圾分類等維護執行作業。 2.工級人員人事、差勤、考核、獎懲、勞健保繳費等作業。 3.就醫大客車租賃招標。 4.簡易修繕及庶務性工作班工作管理 5.家區監視器、播音設備、電話(總機)維護、電話費結報及緊急呼叫鈴等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 |
| 聯絡E-Mail | vhtpe0057@mail5.v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10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等文件影本,掛號郵寄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人事室黃小姐收【聯絡電話: (02) 02-26731201分機902】。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組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及聯絡電話。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27日止(代理組員請假及延長病假期間)。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月支報酬: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新台幣38,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