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徵求 專案助理(臨時人員)~2023-08-09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案助理(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8~2023-08-0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學院、系、所大學以上畢業者,以幼保、護理、法律、公共行政、社會學、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畢業者尤佳。
2.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未滿2歲公共及準共化托育政策之宣導、會議、配套方案規劃、執行情形調查、人員訓練、補助資格、經費審核及核銷等工作。
2.協助辦理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資源中心等業務相關會議。
3.辦理統計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等相關數據。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2年8月9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專案助理(臨時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3.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錄取人員由本署通知報到進用,碩士畢業,或學士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328薪點(新臺幣4萬2,541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76薪點(新臺幣4萬8,767元);學士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280薪點(新臺幣3萬6,316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76薪點(新臺幣4萬8,767元)。
6.洽詢電話:(02)2653-1837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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