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徵求 業務督導員~2025-11-13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督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1-10~2025-11-13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三) 應具備政府機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四)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本國相關法規不得進用之限制。
工作項目 辦理技能檢定、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行政類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7樓
聯絡E-Mail enjoylife777@wd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徵選方式及其他事項:
(一)檢送資格文件(一律採紙本報名):
1.「報名表」及「個人資料表」等2個檔案:請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s://www.wdasec.gov.tw/ 「訊息公告/機關徵才/徵才資訊」下載2個電子檔,各項資料並請完整填列,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貼妥。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3.具有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影本。
4.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中心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相關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
5.上開文件請於114年11月13日前郵寄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業務督導員」字樣,所附資料請以A4印製,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凡逾期、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二)甄選方式:
1. 電腦輸入測驗通過後,將採筆試及口試,筆試成績未達35分以上,不予進行口試。
2. 本職缺口試(占總成績50%)及筆試(占總成績50%),筆試範圍包含:公文、政府採購法、技能檢定及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等相關範疇。
3. 口試成績未達35分以上者,不予進用。筆試及口試總成績合計未達70分者不列入排序,最後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官網最新消息。
4.本次甄選正取1名,視需要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考試地點及日期:本次甄選符合資格者,將另行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考試地點及日期。
(四)薪資待遇:每月薪資為39,087元,均享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新制。本中心約用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五)本職缺係預估缺,屆時如未出缺將由本中心逕行取消本次甄選並通知已獲徵選者。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595700分機682人事室施小姐;如有業務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595700分機201職類開發及基準科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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