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徵求 科員~2025-08-05

徵才機關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7-29~2025-08-05
資格條件 (一) 具有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理工商學相關學系學歷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規定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 熟稔公文寫作、Microsoft office電腦文書製作處理,具團隊合作、服務熱忱,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 具採購專業⼈員及格證書、全民英檢證照者優先考量(請附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國內外經濟情勢及產業發展趨勢相關資料之收集與研析。
(二) 辦理招商引資及輔導廠商投資等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聯絡E-Mail maggie@cts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含自傳)給本局調閱,並將下列文件上傳,未能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
1.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
2.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3.採購專業⼈員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4.全民英檢證照(無則免附)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自傳未填寫及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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