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監察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4~2025-08-11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法學院、商學院、行政管理學院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具有公文簽辦、處理行政事務工作及電腦操作應用(含文書word、excel、power point圖文、影片編輯)能力。 3.具對外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任事。 4.具有從事法制、會計或審計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本職缺為年度聘用職缺,聘用期間至多得續聘至116年12月31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政治獻金法令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7月24日起至114年8月11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4年8月下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約聘專員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非以掛號郵寄者均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筆試及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並依筆面試成績權重計算結果作為評比依據。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2名,並酌列備取人員2至4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或155徐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