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4~2025-09-18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2、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7職等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或以上之職務,且擔任該等職務合計1年以上。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法律或公共行政相關學歷及具實際辦理法制業務經驗者尤佳。 4、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5、具溝通協調及解決問題能力。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資安法子法(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修正 2、辦理法律研析委外案及專家法律書面意見審查研析 3、本署函釋系統規劃建置案 4、國家賠償案件、行政救濟案件,包括統計表、本署救濟制度或救濟行政規則建立等 5、立院、審計及監察院案件回復及索資 6、國內外數位發展及資安法令研析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法規及國合組) |
聯絡E-Mail | rayyang@ac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4年9月18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語文檢證定或其他證書(照)資料上傳(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無則免附),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4、如有業務內容請洽蘇科長(聯絡電話:02-23808803)、報名事宜請洽楊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