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美術館 徵求 業務助理~2025-11-30

徵才機關 桃園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17~2025-11-3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修讀藝術教育相關科系或具有教育相關背景經歷者尤佳。
三、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觀眾服務事項。
二、協辦教育推廣活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
聯絡E-Mail 1006504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11月30日前將報名應繳文件整合為1個檔案(建議為PDF檔)以電子郵件寄至10065043@mail.tycg.gov.tw,或以紙本於截止日前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330014桃園市中壢區高鐵南路二段90號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館甄選報名方式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件註明應徵「教育推廣組業務助理」,簡歷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列印使用(亦可至本館網站-訊息公告-徵才活動頁面下載),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2868668#4001周小姐。
(二)資料審核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詳細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另於本館網站徵才訊息公告。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館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本館甄選簡歷表1份(如附件)。
(二)自傳1份(300~10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外國學歷請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四)其他相關資料影本1份(如相關經歷之聘書、服務證明書、語言檢定證明等)。
三、薪資:31,450元/月(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第6級起薪)。
四、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本館得視年終考核結果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五、本館將先進行書面審查,初審通過者將通知來館參加「面試」。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館網站公告,本職缺除得列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有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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