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5-11-27

徵才機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20~2025-11-27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形,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財經、經濟、商管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曾修習法律學程或公平交易法者為優。
四、具備良好公文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網路操作與運用。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程度英語之聽說讀寫能力尤佳。
五、思路清晰,具邏輯分析能力,能獨立作業完成案件。
六、具身心障礙資格者為優。
工作項目 一、辦理製造業為主之限制競爭調查案件及所涉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處理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3樓
聯絡E-Mail aj8640@f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我要應徵」並依系統指示操作,履歷表內務請註明「手機」及「辦公室」聯絡電話,並於「簡要自述」撰寫自傳;如曾修習法律學程,另請掛載修習證明。送出上開資料後,請洽本案聯絡人楊小姐確認收訖,電話:(02)2351-7588轉567楊小姐。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本會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褫奪公權人員資料查詢系統」,對錄取人員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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