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21~2025-11-28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熟諳電腦文書處理等技能。 |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籍登記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含各辦公室)。 |
| 聯絡E-Mail | mailiao.household2@mail.yunli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11月2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本所(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興路123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應檢具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末頁請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其他相關訓練或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上開影本請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或親自簽名,附件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撤銷錄取資格。 二、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三、待遇: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新台幣34,775元/月)。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實施訪談,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本職缺除正取外,得擇優酌增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五、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六、聯絡人:雲林縣麥寮戶政事務所李春燕,聯絡電話:05-6932948分機14,地址:雲林縣麥寮鄉麥津村中興路1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