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國民年金服務員(E63023002)(預計114年9月15日出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1~2025-08-18 |
資格條件 | 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 1.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 2.欠費被保險人之訪視說明工作 3.辦理地區國民年金宣導工作 4.主動協助弱勢民眾申請保費補助 5.訪視應請領而尚未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者 6.印製國民年金DM及宣導品,加強宣導國民年金制度內涵、保費補助措施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 6403社救科 高先生。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33,421元/月。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或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8月18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社救科國民年金服務員(E63023002)」),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5.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