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助理(5等280薪點,36,316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8~2023-05-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汽車駕照實務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桃園市國光發電廠電協金管理、執行等相關業務。 2.辦理國光發電廠電協金計畫書提報、經費核銷事宜及特殊案件處理。 3.查核國光發電廠電協金計畫執行成果。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
聯絡E-Mail | 1002365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2年5月25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公用事業科約僱助理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0413&parentpath=0,10401&mcustomize=job_view.jsp&dataserno=202305180004&aplistdn=ou=data,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涂小姐10023651@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