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5~2025-04-0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並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備公共行政、政治、企業管理、環境永續、社會、心理及勞工等相關系所學歷或相關工作經驗。 三、工作態度佳,具團隊合作、政策規劃及研究發展能力,並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者。 四、具備外語溝通協調能力。(請檢附外語能力相關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社會發展重要領域之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協調及推動。 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之研析、規劃及執行。 三、開放政府及淨零公正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6樓(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 |
聯絡E-Mail | ak5966@nd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2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