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7~2025-04-09 |
資格條件 | 職務:國家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113—114年東部保管中心遺物整飭暨系統發展與維運計畫計畫臨時工2名 (僱用期間:通知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1.需具有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公私立學校之學士學位以上 2.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 3.需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如有下列經歷請加以說明: 1.其他專長請說明並檢附相關資料。 2.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分【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分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執行計畫進行出土遺物文物整飭作業。 2.協助計畫行政業務辦理。 3.其他計畫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日薪新臺幣1,672元 依「人事總處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上班日超過20日之月份,出勤日需可配合達20日以上。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卑南遺址公園(臺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
聯絡E-Mail | ivy@nm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送資料 1.簡歷表及自傳表3份。(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或專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5.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 6.請於114年4月9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館(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列入初審。收件地址:95060臺東縣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研究典藏組劉先生收,並請註記「應徵國典計畫臨時工」。 7.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8.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則不另行通知。 備註如獲通知錄取時需於2星期內提供體格檢查資料,並請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