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6~2025-06-1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並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 3.須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熟悉公務流程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計程車執業登記業務︰計程車駕駛人報名、入案、證照審驗、新領、換證、異動及民眾繳費入庫。 2.計程車駕駛人證照違規事項列管、交通違規入案、登記證廢止、涉及禁止執業駕駛人證照吊扣(銷)管制及交通裁決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並由本大隊指派服務地點。 |
聯絡E-Mail | a1228@tc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須檢具文件: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25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簡要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本大隊綜合組(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辦理報名,報名文件請用A4規格影本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交通警察大隊計程車服務臺約僱人員」。 2.連絡電話:04-23294774、連絡人:林先生。 3.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大隊將會舉行面試,面試時間會再另行通知。 4.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5.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大隊網站「最新消息」之「人事公告」;錄取人員經書函及電話通知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6.僱用期限:自僱用期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年1簽);但若於在職期間違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之規定,本大隊得依規定終止契約。 7.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新臺幣3萬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等自付部分費用。 8.須配合加班(視工作需要)。 9.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年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