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徵求 專員~2025-06-13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6~2025-06-13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政治、公共行政、人力資源管理、心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曾辦理待遇福利、公保、健保、退休撫卹、訓練進修、文康活動、員工協助方案、性別平等與職場不法侵害防治等業務者。
五、具問題分析解決、溝通協調、資訊操作及數位科技(word, excel, canva, chatgpt等)等能力,且個性活潑外向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待遇福利、公保、健保、退休撫卹、訓練進修、文康活動、員工協助方案、性別平等與不法侵害防治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E-Mail linshufen@bl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林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動基金運用局人事行政職系專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本職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33435869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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