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三等22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侍親留職停薪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擇優備取1~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24~2022-06-29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一般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處理能力及撰擬公文書經驗尤佳。 (三)、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四)、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樂觀進取。 (五)、可配合夜間、假日加班暨支援活動。 (七)、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秘書室庶務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
聯絡E-Mail | ao723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下載附檔填寫) 二、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四、報名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111年9月1日)前1日止,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黃小姐收(111年6月29日截止收件,須於111年6月29日下班前寄達,非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三等約僱人員」) (三)、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回郵信封);本項甄選均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2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薪為新台幣28,534元。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