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26~2022-08-31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護理科(系)畢業(含)以上。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並有2年以上(含)之臨床護理經驗。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受理總機;119電話報案及派遣;119線上救護諮詢;管制無線電;火警案 件橫向單位聯繫。 2.ALS個案登打;OHCA病患後續追蹤;疑似中風,異物梗塞病患後續追蹤。 3.精神病患送醫;疑似自殺病患;工安事件;新竹縣民意外死亡等通報。 4.每月精神病患及自殺通報彙整;交通事故OHCA個案彙整。 5.救護OHCA案件錄音檔調閱以及彙整。 6.協助聯繫衛生局通報COVID-19個案載送事宜。 7.其他事項統計資料彙整。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局本部(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
聯絡E-Mail | 10012243@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 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功能鍵上傳以下證明文件(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護理師證書(4)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及離職證明(5)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經本局通知補件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均恕不退件。 4. 聯絡窗口:(03)5513522分機761黃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