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6,932元。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3-03-01~2023-03-07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 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二年以上者尤佳。 4、不得有國籍法第20條規定,取得外國國籍之情事。 5、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地政行政等相關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 |
| 聯絡E-Mail | uc07@yuli.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依序排列:【1】公務人員簡歷表(簡式)。【2】學、經歷證件等影印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各一份,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於112年3月7日17時前親送(98141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或寄達「花蓮縣玉里地政事所人事」收,聯絡電話:(03)8883936。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下載),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三)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應徵A600012約僱職務代理人』。 (四)送件資料本所會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未貼郵資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五)僱用期間: 1.本職缺預計112年4月11日以後出缺。 2.本職缺係代理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人員之工作,並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或進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期滿或進用原因消滅應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