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2~2023-03-09 |
資格條件 | (一)具身心障礙身分者(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三)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符合徵才職系任用資格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商品與度量衡器報驗案件受理、審查、發證及產地證明核發等業務。 (二)國家標準管理、商品監視(隨時)查驗登記、商品免驗案件管理、商品符合性聲明管理等檢驗行政業務。 (三)協辦本機關官方臉書經營等相關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一段179號;目前無客用電梯設備。 |
聯絡E-Mail | jerow.hou@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因應COVID-19疫情及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2年3月9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網頁,就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同時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專長能力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8.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二)逾期應徵及證件不全或以紙本報名者,均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並依線上履歷表所填電子郵件信箱位址通知面試,不另發紙本通知,必要時採線上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及信箱:06-2264101分機222,jerow.hou@bsmi.gov.tw,洽侯專員。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