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徵求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3-10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1~2023-03-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金融、會計、法律或商學等與本局工作相關之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英語說寫流利,能迅速閱讀、翻譯、撰寫金融專業性報告、法規及新聞報導等。
3、依公務員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會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國際組織相關業務及國際金融情勢之分析與研究。
2、辦理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之監理業務。
3、辦理相關專業之研究與翻譯。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板橋車站大樓7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聯絡E-Mail hsinic@banki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1) 請檢具履歷表(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www.banking.gov.tw/)、個人自傳(約500字)、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如有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認證資料)、考績或考核資料、英語能力測驗成績單(或證書)影本、相關證照及其他可足資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影本(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於112年3月10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 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TgyNA==
(2)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則不予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約聘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29日止(惟如當事人提前復職,則至實際復職前一日止),約聘薪資: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3.聯絡電話:(02)89689889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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