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功餉薪點120~170,月支報酬30,100-35,770元整, 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加班費核實計算給予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1-14~2022-12-12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應徵駕駛應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公務車輛駕駛。 (二)ㄧ般行政事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
聯絡E-Mail | hytseng@a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秘書處曾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送本會秘書處,並於信封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二)應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甄選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108-110年)考核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影本。 5.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三)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倘報名人員面試後均不符本會需求,將續辦甄選事宜。 (四)錄取: 經甄選錄取人員,除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外,並依本會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後附(空白)履歷表。 (六)聯絡人:本會秘書處曾小姐,聯絡電話:02-8231-7919轉2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