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2-12-30

徵才機關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7~2022-12-30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訓練合格)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非屬限制轉調任之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一) 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工務課(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聯絡E-Mail AL7280@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須使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ECPA-「DK:職缺應徵」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並於系統內上傳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其他相關專長證件之pdf檔(須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檢具下列資料,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後郵寄至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7樓人事室吳小姐收(111年12月29日收件截止並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技士」):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須詳列歷年獎懲及考績)。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近3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
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
(四)本職缺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五)聯絡電話:02-29862345分機360人事室吳小姐。
(六)應徵者不須檢附 (上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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