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2-24

徵才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2-21~2023-02-24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工作內容:營業稅稽徵業務。
2.工作期間:自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112年3月27日後到職者,依實際到職日起算),1名。
3.月支薪資:新臺幣27,490元。
工作地址 新竹市中央路112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2年2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銷售稅課」陳課長收(寄件地址:同工作地址;本職缺連絡電話:03-5336060分機701),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字樣,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裝訂成1冊):
(1)、個人履歷表、敘明得工作期間、請附照片並需含基本資料、工作經歷及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談(初審不合格、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或函復;為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本次所有未錄取者之書面應徵資料,本分局將逕行銷毀)。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並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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