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7~2023-03-21 |
資格條件 |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3.(三)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4.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及excel)作業。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辦理工程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曾文工務段(台南市楠西區密枝里密枝69號)。 |
聯絡E-Mail | angel0285kk@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請詳填報名表件【報名簡表及報名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首頁表單下載區(http://thbu5.thb.gov.tw/default.aspx)下載】並按以下程序完成報名:1.繕打報名簡表後e-mail至mi58519@thb.gov.tw 信箱(e-mail主旨請註明”報名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試”,報名簡表請以應考人姓名存檔,例如:王小明.xls)。2.檢附以下證件:(1)報名履歷表(表內各欄請詳細填寫,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請黏貼於規定處,不得遺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文件請掃描以A4紙張大小排列整齊於112年3月21日前以e-mail至mi58519@thb.gov.tw 信箱,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 二、僱用期間: 112年3月30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 三、待遇及福利:1. 四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每月薪資新台幣32,425元。2. 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四、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曾文工務段(06)5751482陳小姐或本處人事室(05)2782861轉2658黃小姐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