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徵求 約僱助理員~2022-10-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助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0-05~2022-10-1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二、工作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及管理能力。
三、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及EXCEL、Google表單等)操作尤佳。
四、熟諳人事法規且曾從事人事相關職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人事報表、資料之統計與管理。
二、考績獎懲、年終獎金資料彙整事宜。
三、職員退休撫卹及各項補助、每月例行性待遇、福利、公保、退撫作業等。
四、人事室綜合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除月薪外,另支給殯葬獎金6,00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聯絡E-Mail bf926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人事室助理員參加基礎訓練及請假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1年10月27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二、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金額36,316元),本職缺另支給殯葬獎金最高6,000元。
三、請備齊以下文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履歷表(可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或直接於該系統登打履歷)。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其他訓練或證照佐證資料影本。
四、配合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以線上收件為主,除履歷表請於事求人系統登打外,相關附件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五、如無法於事求人系統上傳而以紙本投件者,應徵文件請於本次徵才有效期間內,親自或寄送(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
  人事室約僱助理員」,郵寄者並請於寄送後來電告知。
六、經書面審核資料不全、不符報名規定或不適合者,不另行通知補件,審核通過將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
七、本案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692,承辦人: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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