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徵求 約聘人員~2023-02-1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7等(328薪點,42,541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06~2023-02-1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博嘉運動公園回饋設施管理。
2.奉派廠區清潔等15萬元以上採購案驗收。
3.環境教育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聯絡E-Mail ft-52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2年2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廠得直接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朱小姐,聯絡電話02-22300800轉406。
(二)初審合格者擇期安排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予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缺為留職停薪期間職代,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3月7日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之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註:
待遇:月支報酬328薪點(約42,541元)。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