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徵求 臨時契約僱用教師助理員~2022-11-03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契約僱用教師助理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0-28~2022-11-03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12條規定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三) 具愛心、耐心、主動積極、熱誠負責,無不良嗜好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 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或照服員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須提供佐證證明)。
工作項目 一、僱用期間:
(一) 實際到職日至112年7月31日止,期滿得續約。
(二) 月酬標準:依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第一級220薪點(每月約新台幣28,534元)。
二、工作時間及內容:
(一)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7:50至下午4:30。
(二) 工作內容:
1. 在老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及照顧(如穿衣、如廁、進食、移行),情緒及行為處理等相關事項。
2. 協助教師維持教室常規及維護教室整潔。
3. 協助老師聯絡家長各項事宜,隨時照顧學生與臨時交辦事宜。
4. 領月薪之全職工作,寒暑假無學生時,仍為上班日,須配合學校指派之相關工作。
5. 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及格者,不予正式錄用。
工作地址 一、公告時間、地點、方式:自即日起至11月3日止,本校網站(https://www.ntueees.tp.edu.tw/)、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http://www.dgpa.gov.tw)求才訊息事求人網站。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以A4白色影印紙下載使用。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9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 通訊或親送(送至本校警衛室):請檢具以下表件各1份,於111年11月3日前掛號寄達或送達本校,信封請註明『應徵教師助理員』,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及退件。
(二) 檢附表件:報名表(含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具全民英檢或相當等級合格之證書(無者免附);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請繳交上述證件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合於甄選人員名單將於11月4日下午4: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洽詢電話02-27356186:報名資格請轉160人事室、工作內容請轉150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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