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11~2022-05-20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財稅金融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稅捐稽徵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府前路19號(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
聯絡E-Mail | la@mail.hlt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本次參加甄審之原因(理由)並上傳個人大頭照,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及考績升等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切結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聯絡電話:03-8226121#14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