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01~2022-12-12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畢業以上 2.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紀錄 3.具備主動工作態度及高配合度 4.熟識Office文書作業軟體(如Word、Excel...)操作 5.具自小客車駕駛執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1、協辦採購及財產管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備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 (1)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請使用本所提供之報名表格式,免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2.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請於期限內以掛號寄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秘書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9099551轉1500王先生。 3.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http://www.taishan.ntpc.gov.tw/)訊息公佈之徵才資訊下載「新北市泰山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4.甄選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5.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6.本職缺係本所臨時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代理原因消失時(預計113年1月),應無條件解僱。 7.每月薪資25,800元。(含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