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原住民族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6~2019-12-2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並具原住民族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經驗者。 3.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者。 4.無限制轉調情形者(限制轉調年限採計至收件截止當月)。 5.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6.具英檢中高級或相當檢定及格者,得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南島區域產業發展政策、制度、法規之規劃、建立、擬訂及研議等相關事項。 2.新南向計畫之規劃、審議、執行及協調等相關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4樓) |
聯絡E-Mail | ggcuppcf@a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貼照片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下載)、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近)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如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者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並於108年12月23日前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潘先生收,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科員」,以及日夜間連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聯絡電話:(02)8995-3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