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8-04-09~2018-04-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理工相關學系以上學歷畢業。(二)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者。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本縣水污染源稽查管制、水污費徵收查核、事業水污染防治措施許可申請審核及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輔導、稽催及查核、水體污染事件應變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西段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格式請以A4直式橫書,請詳填並貼照片)、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工作經歷等資料,於107年4月13日前寄6136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新村祥和二路西段2-1號(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以及日夜間連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配結果公告前一日止;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薪點280點標準支給(約新臺幣34,916元整)。 三、初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有疑問請洽(05)3620826人事室徐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