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地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8-06-04~2018-06-11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1、督辦地籍清理業務及查核。 2、地政士開業執照核發及管理。 3、各地政事務所為民服務績效之督導。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先至本縣人才資料庫(http://humandb.cyhg.gov.tw/add.aspx)填寫相關資料,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獎懲、訓練進修、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新進人員切結書(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yhg.gov.tw/News.aspx?n=FCC220F41EEE0856&sms=B79CBCF119ACD4FF-縣府徵才-職缺內容下載檔案),於報名日期截止前(107年6月11 日止)逕送或以掛號郵寄至「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3樓嘉義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並請註明係應徵本府地政處地政職系科員職務」,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未錄取者履歷表等相關表件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備取人員有效期限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385吳小姐。由本府審查資歷,業務單位得擇優通知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