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工業安全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9-03~2018-09-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營建管理、土木與防災設計、公共衛生、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工業安全職系及格,或符合本局組織法第7條之規定者。 (三)需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另具有「職業安全管理甲級技術士」或「職業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照尤佳。 (四)具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職業安全衛生之管理、審查、督導、查核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7年9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請務必註明手機號碼及日間聯絡電話)、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審定函、服務或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資料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組工程員」,逕寄2430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人事室沈小姐收,電話:(02)29096141轉2617。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徵選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本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