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02~2018-05-11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專案計畫或提案等相關工程發包、監造事務。 (二)辦理「城鎮風貌」維護管理工程及所屬相關事宜。 (三)臺中市城鎮風貌網站建置及資訊系統管理等相關事宜。 (四)其他交辦或協調處理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市府路41巷19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07年5月1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收。履歷表及其他附件資料(3份)請雙面列印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設計科幫工程司(土木工程職系)」及聯絡電話號碼。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以600字為限) *考試及格證書 *最高學歷證書 *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 其他: (一) 需配合外出辦理基地勘查、會勘、監督等相關事宜(建議具有汽機車駕照為佳)。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 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 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依缺額數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 如有報名方面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89111#65707 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