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06~2017-06-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社會工作)相當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具備基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院民入離家調查、輔導工作計畫及執行、活動辦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及報酬:自本家通知到職日起至自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前一日為止(107年2月28日)。報酬支給以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支薪起用新台幣33,908元支薪。 |
工作地址 | 辦公地點:40643臺中市立仁愛之家(台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49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所附資料請以A4規格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並請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其他證書影本。(如工作經驗證明或其他與職務有關證明文件) 報名時以掛號郵寄至本家人事室報名,並於封面敘明應徵「輔導組輔導員職務代理人」並郵寄至台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490號(臺中市立仁愛之家人事室收),若有疑問請洽本家人事室,電話04-22392074分機1203余先生。 報名截止日期:自106年6月6日起至106年6月16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一)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二)甄選方式:面試100%。 放榜:公告於本家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通知。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後補名額2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