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8-06-06

徵才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一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8-05-29~2018-06-06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3.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等操作能力。
4.熟悉政府採購法、行政法等相關法令者尤佳。
5.具原住民身分者 ,優先予以考量。
6.法律系或有公務機關職代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 本局政風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政風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2項未檢附者,恕不受理)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政風室約僱人員(職代)」,於107年6月6日前逕寄新竹市新安路2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電話:03-5773311轉1301。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敘薪方式:月支酬金34,916元。
五、工作期間:107年7月2日起至107年10月5日止。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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