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清潔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10-22~2019-11-01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年滿20歲以上,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地區級醫院體檢合格。具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 (四)本次甄選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且須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始得報名: 1.曾在公務機植工作,受免職或解僱處分者。 2.吸毒或注射毒品者。 (五)無機關長官(業務主管)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於本鄉擔任清潔隊有關工作。 (二)依實際清潔隊工作需求,調派擔任有關清潔隊工作事項或上級交派任務。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清潔隊(屏東縣里港鄉中山路104號) |
聯絡E-Mail | a590011@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108年10 月28 日至108年11 月 1 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一律以限時雙掛號郵寄,不接受現場報名,逾期報名者視為無效(報名期限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清潔隊員甄選。 三、郵寄地點:屏東縣里港鄉公所清潔隊(屏東縣里港鄉中山路104號) 四、參加甄選人員於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證件備審:(於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甄選資格;相關報名表件可至本所官網最新消息下載) (一)報名表乙份(附件1)。 (二)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請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四)最近三個月內彩色二吋脫帽半身照片乙張(請貼於報名表)。 (五)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證明(女性免附資料)。 (六)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地區級醫院體檢合格證明。 (七)切結書。 ◎請應考人於寄出報名資料前逐項檢查及核對上列各項資料文件,如有不齊全或未依報名表格式填寫或填寫不實者,均以不合格論,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應考人所繳交之證明文件,一律不予退還。 ◎審查合格名單將於108年 11 月5 日在本所公佈欄及網站公告,請應考人自行查閱,本所不另行通知。 五、甄試科目類別及配分: (一)術科:占總分百分之六十。(體能測驗:3000公尺徒手跑步及背負20公斤重之沙包行走一百公尺) (二)口試:占總分百分之四十。 以上合計總分一百分。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108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上午9點至本所報到候試。甄試日期如因故延期,本所將於公佈欄及網站公告,請應考人自行查閱,本所不另行通知。 七、錄取名額:錄取1名、備取1名(依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八、錄取通知:評選後於108年 11月 8 日前以電話通知錄取者至本所清潔隊報到。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九、依工友管理條例要點規定,新進人員試用三個月,期滿成績合格者,由本所發給僱用通知書,正式僱用。其試用期間不能勝任或品性不端(如酗酒、嚼檳榔等不良嗜好者),得隨時停止試用。 十、聯絡電話:屏東縣里港鄉清潔隊,(08)7752114轉111,相關事宜考洽詢林小姐 |